RLS是否使用来自冲突地区的矿物?

2010年7月21日,《多德-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》经签署成为美国法律。第1502条款在《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》中增补了第13(p)条规定。2012年8月22日,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了最终决议,要求制造或按照合同要求制造产品(该等产品含有包括钽、锡、钨、金(合并简称为3TG)等在内的冲突矿物,且此类矿物为实现其产品功能或生产所必须原料)的公司,每年披露其所用矿物是否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或毗邻的国家。

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要求RLS提交年度报告。但我们全力支持“无冲突矿产冶炼厂计划”,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,防止哪怕是无意中使用来自冲突地区的矿物。

请阅读我们的RLS无冲突矿物公司政策声明(更新日期为2013年7月),该声明涵盖目前我们收到的所有供应商信息。

Please read our annual report summarising received suppliers information RLS CMRT Report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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